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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山王陵”商标该谁注册

1998-10-11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潘剑凯 我有话说

绍兴印山越王陵最近重见天日后,引起世人瞩目,敏感的商界人士开始将“印山王陵”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承担印山越国王陵发掘和保护工作的绍兴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得知这一情况后,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要求不予注册——

绍兴印山越王陵最近重见天日后,引起了世人的瞩目(详见本报7月6日报道)。正当大家商讨如何对其进行保护开发时,敏感的商界人士也看到了“印山王陵”几个字所蕴含的巨大的商业价值,开始将此作为商标来进行注册。

一场文化界与企业界的商标之争由此在绍兴拉开了帷幕。

今年七月份,绍兴咸亨实业集团公司以“印山王陵”和“印山泉”为名,向工商部门提出了酒类、饮料的商标注册申请。绍兴县商标事务所接受了该申请,并上报给国家商标局。慢了半拍的绍兴山地饮料有限公司在申请注册“印山”商标未获同意的情况下,只好以“影山”为名申请注册饮料类商标。据悉,绍兴还有10多家企业对“印山”、“越国王陵”也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

承担印山越国王陵发掘和保护工作的绍兴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得知这一情况后十分震惊,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要求对绍兴咸亨实业集团公司申请的“印山”商标不予注册,并制止企业对“印山”商标的注册行为。

前不久,记者赶赴绍兴,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印山越王陵作为我国考古史上一个重大的发现,由于其本身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并经媒体广为宣传后,在国内外引起了广泛的反响,已形成了巨大的无形资产。而这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是属于整个绍兴的,是国有资产。而咸亨集团作为一家乡镇企业将‘印山王陵’作为商标注册,是单一的经济行为,会造成这一国有无形资产不可弥补的损失。”绍兴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梁志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根据县委县政府、省文物局、国家文物局领导的指示,印山越王陵正在申请国家文物经费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参加‘98全国十大考古发现’的审批,一标被企业注册,其产生的负面效应很可能会影响这几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对此,绍兴咸亨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张尚明提出了异议。“我们注册印山王陵,确实是看中了其蕴含的价值。作为绍兴的又一标志,它将会给我们的产品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但我们的产品打着‘印山王陵’牌子,不也是宣传了印山王陵,提高了其知名度吗?况且,我们注册的商标是从企业自身的经营范围出发,怎么能说会影响印山王陵的保护和开发呢?再说,‘印山王陵’毕竟是由我们绍兴的企业先注册了,如果像以前那样,‘花雕”被上虞企业注册了,搞得绍兴酒不能打花雕的牌子,‘乌毡帽’被外地企业注册后再拿到绍兴来拍卖,那才真会影响越王陵的保护.和开发呢。”农民出身而又读过法律函授专业的张尚明说:“最主要的是,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按照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实行‘注册在先’的原则,我们的注册无疑是合法的。自己整天与印山王陵打交道却想不到去注册商标,这只能说是缺乏商标意识而怪不得别人!”

对很有商标意识的张尚明的以上说法,梁志明只有一脸苦笑:“其实对印山王陵进行商标注册,早已列入了我们越王陵保护开发的总体规划中,只是作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我们目前不能直接从事这类活动,所以才眼睁睁地看着机会擦身而过!”据他介绍,印山王陵考古发掘工作结束后,包括保存越王陵现状和出土文物、建立博物馆的保护开发工作,需资金1800万元,绍兴县虽已拨款200万元,但资金缺口依然很大。本着多方面筹资、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绍兴县决定采用股份制公司的形式来创办博物馆,并以博物馆的名义申请注册“印山王陵”商标,再将其作为无形资产折价入股,其收益再用于印山王陵的保护和开发,如今这一无形资产显然已大打了折扣。“更令人担心的是,还有其他企业对‘印山’虎视眈眈,搞不好哪一天印山王陵博物馆成立了,挂牌子还得征求人家同意呢,这并不是杞人忧天啊!”

梁志明认为,今后我们的重大的考古发现还会不少,而现在企业的商标意识普遍增强了,它们势必会瞄准具有巨大历史文化价值的这一块,利用其来作商标,为自己的产品推销而“搭快车”,而这将很可能造成文物保护和开发工作的混乱和不力。因此,有关部门在接到企业这一类的商标注册申请时,是否该先征求一下主体单位的意见?

据介绍,这起企业界与文化界的商标之争已引起了绍兴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但如何处理这一事件显然并不容易。

近年来,发掘历史文化积淀来造就商品品牌显然越来越为企业所看中,仅就绍兴市而言,该市4000多件注册商标中,以历史文化名人、名胜为商标的已达42类1000多种。有关人士认为,历史文化积淀该如何合理开发,如何转换为无形资产,如何进行依法保护,显然亟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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